发布日期:2024-09-25 22:56    点击次数:103

互联证劵融资渠道 46亿元“员工福利”爆雷 “保洁阿姨都投了”!老板此前回应:矿拿回来钱才有着落

K图 600208_0

  一边上班一边向公司讨债,知名浙江民企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湖集团”)的很多员工,正陷入两难境地。

  过去十几年,新湖集团以“员工福利”的名义,鼓励员工认购公司定制的信托产品。出于对集团老板、前浙江首富黄伟的信任,不少员工将全部身家投了进去。但在今年6月,新湖集团被曝出内部员工理财产品华鑫信托的两只产品发生兑付问题,涉及金额高达46亿元。

  新湖集团董事长黄伟表示,上述情况是因为新疆宜化矿业纠纷导致资金吃紧,对于信托逾期,目前尚无纾解方案。

  “员工福利”爆雷,46亿元资金“失踪”

  清算前夕还在号召员工认购

  据第一财经,今年6月,发现本该到期兑付的利息和本金没有如期给付,新湖集团员工意识到自己认购的理财产品“爆雷”了。随后,陆续有员工前往新湖集团总部寻求解决方案。

  7月10日,新湖集团给集团工会委员会发函:“1、今年六月初,因为突发性事件的影响,公司遇到了较大的流动性困难,未能及时向贵会划拨资金,导致不能及时归还2024年6月和11月华鑫信托产品的投资款项,由此给投资者带来困难和担忧,公司对此深表歉意。2、公司对上述两期信托产品项下投资者的债权予以确认。3、公司将全力以赴在稳定公司现有资产价值的基础上,尽可能通过市值提升、保矿维权等一切可能的措施,确保投资者的利益得到妥善地解决。”

  据《债权确认通知函》,截至7月15日,华鑫信托·新湖集团单一资金信托尚有31.318亿元及预期收益未兑付;华鑫信托·信源5号集合资金信托尚有15.493亿元本金及预期收益未兑付;二者合计超过46亿元。

  不少员工急了,数十亿的资金都去哪儿了?有消息称,新湖集团在新疆与人合作开矿,结果陷入股权争端,因此资金吃紧。

  有员工介绍,上述两种产品从年化收益率看区别不大,前者认购门槛100万元,需通过集团工会签合同;后者认购门槛300万元,社会人员也可参加。“产品在我们内部被宣传为‘员工福利’,已经延续十来年。有些年轻员工拿不出百万资金,会选择把钱放在老员工名下,有员工把亲友的钱放在里面。”该员工介绍。

  据中国新闻周刊,“我都存了十几年了,非常安全,没想到现在会取不出钱。”新湖中宝的老员工陈宇(化名)已经在新湖集团下的新湖中宝工作了20余年。她向中国新闻周刊介绍,自2012年起,新湖系旗下公司以“福利性产品”的名义,鼓励员工购买公司定制的由华鑫信托发行的信托产品,每年开放两次,或存续或到期还本付息。投资者一年期、二年期、三年期的收益率分别为10%、11%、12%,后续偶有波动。这样的模式运转了12年,却在2024年彻底停摆了。

  陈宇表示,很多等待信托兑付的员工都掏空了家底,“公司的一位保洁阿姨,甚至向亲戚朋友借了几十万元投进来”。

  金乐函数信托分析师廖鹤凯看过投资者提供的两份合同后告诉记者,上述新湖集团只针对员工定向发行的信托,既有单一信托,也有集合信托,但实际都是信托公司的“通道业务”。廖鹤凯介绍,通道业务基本特征就是:一般是出于合规的考虑,按照委托人意愿发起设立,信托公司无须承担主动管理义务,按委托人指令事务管理、分配信托财产。“信托公司只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履约,本身是没有额外责任的,新湖集团需要负担后续全部责任。”廖鹤凯指出。

  据第一财经,综合各项材料及合同,员工把资金交给工会和华鑫信托后,钱通过借贷或投资的方式流入新湖集团和新湖控股,实质上形成了员工对集团的债权。“我们把钱给工会、工会给华鑫、华鑫给新湖用,我们又是新湖的员工,是这样的关系。”

  新湖集团在对工会函件中也对投资者债权予以确认。维权员工从工会处得知,两个信托产品涉及的投资人有一千多人。据新湖员工投资人代表介绍,在信托清算前夕,新湖集团内部还在号召员工认购,“产品期限分别为12个月和24个月,预期收益率分别为9%/年和10%/年”,“新增认购打款截止日:2024年6月6日”。

  黄伟回应:目前尚无纾解方案

  曾力压宗庆后成浙江首富

  公开资料显示,新湖集团是浙江知名大型民营企业,成立于1994年,企业信用等级连续十年被评定为AAA级。

  创始人黄伟在20世纪90年代凭借购入股票认购证走进了资本市场,靠炒股、期货迅速实现“财富自由”。而后,他不断踩准时代节点,先后投身地产、入局金融,染指金融、矿业、科技多领域,一手打造起“新湖系”,拥有新湖中宝(600208.SH)、湘财股份(600095.SH)两家上市公司,先后参股控股新湖期货、湘财证券、盛京银行、中信银行、温州银行、阳光保险、新加坡亚太交易所等多家金融机构。

  天眼查资料显示,目前,黄伟拥有新湖集团超过57%的股份,而其妻子李萍则拥有24.71%。

CFF20LXzkOwfBaCWw2icELic5f7VaRxm6nyWhNUsnBnA9HXIn1bkThVW4RF8ibuyJicoTfoAOzL02kU3fY7AvhVicPw.png

  2009年,黄伟及其夫人李萍以300亿元身家在《胡润百富榜》名列第五,排在王健林之前,并且力压宗庆后成为浙江首富。

CFF20LXzkOwfBaCWw2icELic5f7VaRxm6nicVItrQ9Oz0fsMPydib3FIcWTlWHUfdNPWictiax47hIr4y6MibgkULZLbQ.png

  近年来,随着地产行业进入下行周期,新湖系也不得不面临一定的发展挑战。以房地产业务为主的新湖中宝近几年的业绩并不稳定。从2018年到2022年,除2020年其净利润为正增长外,其余都是同比两位数下跌。

  即便如此,在《2023年胡润百富榜》上,黄伟、李萍夫妇依然以185亿元身家排名第290位。

CFF20LXzkOwfBaCWw2icELic5f7VaRxm6nd6Nv5oa3ylDbvzOwZRxYGcYY7kFfH9tRa7SQ4MCqpHXxL2AwSACQ4Q.png

  不过,新湖系已逐开始失旗下上市公司的控制权。8月22日,上市公司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并已完成相关工商登记手续变更,由衢州国资正式“接管”。

  据第一财经,7月5日,维权投资人拨打黄伟电话。投资人称黄伟平时好慈善,可否出面给员工们一个答复。黄伟说与省政府和金融机构正在商谈,急也没有用。8月15日,第一财经记者联系到了新湖集团董事长黄伟,他向记者证实,确实是因为新疆宜化矿业纠纷导致资金吃紧。“我投在里面现金60多个亿、资产200个亿在6月初都被‘抢走了’。”黄伟对记者表示,对于信托逾期,目前尚无纾解方案,需等待该纠纷解决。

  另据银柿财经报道,8月9日,黄伟就兑付事宜回应称,“矿拿回来大家的钱才有着落,拿不回来可能我都要破产”,但针对员工提出的要求公开公司及黄伟资产状况的诉求,新湖集团并未回应。

  新湖集团200亿元股份“打水漂”?

  那么,黄伟口中的新疆宜化矿业纠纷究竟是怎么回事?

  据上海证券报,2024年6月,湖北省汉江中院作出刑事裁定,维持了天门法院对华易隆鑫公司构成单位行贿罪的判决,免予刑事处罚,追缴华易隆鑫公司持有新疆宜矿公司的全部股权及孳息,返还给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华易隆鑫公司系新湖集团旗下公司。2010年,新湖集团收购了胡某等7名自然人股东持有的华易隆鑫公司100%的股权,从而取得新疆宜矿公司50%股权,后因增资扩股等事项,华易隆鑫持股比例稀释至41%左右。“上述判决对于斥资合法收购新疆宜矿公司股权并持续投入巨资苦心经营14年的善意第三方新湖集团来说,是‘飞来横祸’。”新湖集团管理层表示,公司已向湖北法院提出申诉。

  新湖集团称,当年收购新疆宜矿公司时,该公司仅有探矿权,处于亏损状态。14年来,新湖集团主导了公司运营,董事长、财务总监等核心高管均由新湖方面派驻,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新疆宜矿公司发展为特大型露天煤矿,年开采指标达4000万吨,排名全国前十。

在广发证券昔日那场震惊资本市场的康美造假案里,时任副总经理欧阳西和常务副总经理秦力,都被降职为公司总监。

  天眼查显示,8月26日,新疆宜矿公司发生多项变更,华易隆鑫所持股权已被过户至宜昌市国资委,董事长、财务总监等原“新湖系”派驻高管被撤换。“毫无征兆,我就被撤换了。”新疆宜矿公司前董事长钟声表示,通过股东和管理层努力,新疆宜矿2017年才扭亏,近年受益于行业高景气度,业绩连年攀升,近几年净利润稳定在20多亿元,“按市场化估值测算,新湖方面所持股权价值约200亿元”。

  材料显示,2018年2月,湖北黄石市监察委根据上级指定对华易隆鑫前股东胡某涉嫌严重违法问题立案调查,当时未对华易隆鑫单位犯罪立案调查,后胡某因涉嫌行贿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新湖方面称,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未对华易隆鑫进行立案调查,但到了2019年3月,天门市检察院将华易隆鑫以单位行贿罪直接向天门法院提起公诉。

  2022年10月,天门法院作出原一审判决,判决华易隆鑫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免予刑事处罚”“对被告单位北京华易隆鑫贸易有限公司行贿违法所得暨在新疆宜化矿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全部股权及孳息予以追缴,返还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1月,华易隆鑫不服原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23年8月,天门法院重新作出判决,涉华易隆鑫的判项与原一审判决相同。2024年6月11日,华易隆鑫签收二审刑事裁定书,判决生效。同日,天门法院对刑事判决执行立案。

  北京道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杨若寒评论认为:“胡某行贿完全是个人行贿。案涉股权不是违法所得,在公司法原理上也不可能是违法所得。即使为违法所得,今天的股权已非2006年9月新疆宜矿公司设立时的股权原物。同时,该股权的所有违法利益,也由于原全体股东于2010年6月股权转让款的取得而全部得以实现,即违法形态已由股权转化为货币。人民法院即使追缴,也应追缴前股东等人违法所得的款项。”

  杨若寒认为,新湖集团在购买案涉股权的过程中不存在任何过错,支付了合理对价,善意取得了案涉股权的实际所有权,完全符合民法典第311条善意取得的规定。

  目前互联证劵融资渠道,该项纠纷尚未画上句号。



  
友情链接:

Powered by 配资正规网_网上配资开户_股票网上开户配资 @2013-2022 RSS地图 HTML地图

Copyright Powered by365建站 © 2009-2029 联华证券 版权所有